

具体为:造假窝点及存储仓库的侦查,假冒侵权产品的市场封杀;商标专利侵权调查和代理索赔诉讼。
几年来我公司凭借训练有素的资深调查团队利用高科技的专业设备,在全国建立了强有力的调查网络,我们硬件成熟,经验丰富,将切实根据您的需求,量身定制真正属于您的解决方案,公司与各地行政执法部门打掉生产,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工厂、窝点、仓库几百个,代理索赔诉讼百余起为合作企业换回经济损失数亿元。
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14种商品为:
失效变质的;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;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;掺假使假,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;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、销售的;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;为有标明商品名称、生产者和产地的;及时使用而未表失效时间的;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编号、有效时期的;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、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、含量而未标明的;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证明处理字样的;剧毒、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;未标注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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